(中央社記者邱柏勝台北26日電)為長照找財源,行政院決定調高遺贈稅率與菸稅,但菸權會今召開記者會,指出長照法條文有違憲疑慮,強調稅收應統收統支,而非指定部分稅收為長照專用款,並建議廢除菸捐。

行政院日前通過「長期照顧服務法」修正草案,關於中央主管機關為提供長照服務與發展事項所需經費應設置「特種基金」,草案明定將遺贈稅的稅率由固定稅率10%調整為累進稅率,上限為20%;菸酒稅的菸品部分,增加應徵稅額由每千支590元上漲到1590元,增加的稅收作為長照特種基金財源。

台灣吸菸者權益促進會今天赴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,指出在立法院席次民進黨占多數的情況下,相關法案要在本次會期通過應不成問題。然而,菸權會指出,社會輿論關注政府未來如何因應私菸猖獗,以及是否要改包裝來對付趁機囤貨牟利的不法業者,卻忽略了長照相關法案條文中可能產生的違憲疑義。

菸權會指出,遺贈稅與菸酒稅皆屬於國稅,應依財劃法規定辦理,但長照法第15條修正條鋼構屋文最後加上一條但書,把遺贈稅與菸酒稅增加的稅課收入,不適用於財劃法的規範。此將使長照政策其他相關修法如遺贈稅法、菸酒稅法等修正案產生違憲疑義。

此外,菸權會表示,長照若非採保險制,其特種基金就應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充,在條文中特別指定某個部份增加的稅課作為財源,實為不必要的舉動。

菸權會理事長陳麒安說,政府若真的為了順利推動長照,確實應該好好考慮美式小木屋建造團隊廢除菸捐,把原本收取的20元菸捐,轉到本次要調漲的菸稅20元方案。10510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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